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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訴:
5類食品竟有4類過期
江先生自稱是哈爾濱人,和朋友幾個來珠海自駕游,打算回去時捎帶一些臘腸給家里的老人。6月29日下午4點左右,江先生來到位于珠海市香洲區迎賓南路的沃爾瑪超市,購買了5類食品一共花了700多元,分別是臘腸、雞蛋、哈根達斯、拿鐵飲品和紅棗,但卻發現除紅棗外,其余4類食品均超過了保質期。“購買的八盒哈根達斯全部過期,23包臘腸就有21包過期,另外還有盒雞蛋和一盒拿鐵飲品也存在過期。”
江先生向南都記者出示了購物小票和過期食品。南都記者看到,江先生購買的“金裝特級臘腸”生產日期為2015年12月22日,常溫保質期是180天,已經過期了一周左右;哈根達斯的保質期是2016年5月5日,已經過期了一個多月;雞蛋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5月24日,常溫下保質期是30天,過期了5天左右。
走訪:
還有一盒過期雞蛋未下架
昨日中午11點多,南都記者來到香洲區迎賓南路的沃爾瑪超市,再次巡查超市是否還有過期食品。在臘腸、哈根達斯和拿鐵飲品的區域內,南都記者看到產品均為最近生產日期,沒有發現過期食品。但在超市擺放雞蛋的區域內發現,還有一盒生產日期為2016年5月2 5日的“荊江土雞蛋”,超過了30天的保質期而沒有下架。
除江先生外,是否還有其他市民購買到過期食品、該超市的過期食品是否是臨時悄然下架?南都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購物市民,大多數市民表示,一般來大超市購物不會仔細留意生產日期,只有去街邊小店購買時才會特別留意。“因為信賴大超市,所以我也沒有留意,即使買了過期食品也不知道。”一位張姓市民告訴南都記者。
而江先生則堅稱,6月29日下午4點多購買了過期食品后前來超市討要說法,超市才悄然下架了部分過期食品。
超市:
工作人員檢查不到位所致
為何該超市會出現多種品類過期?昨日中午12點左右,一位自稱該超市主管的工作人員回應稱,超市絕不是故意銷售過期食品,是有工作人員檢查不到位所致,至于具體調查細節以及如何賠償則需向經理請示。
五分鐘后,一位自稱該店經理的人員來到現場調解,但對于南都記者提出的問題則以“采訪需經總部同意”為由拒絕透露。
而江先生則稱,前日下午購買過期食品后已經與超市方面有初步接觸。“超市只愿意賠償2000元,我要求10倍賠償,雙方沒有談妥。”
律師說法
具體賠償需雙方協商
針對該事件,珠海市消委會律師朱光仁分析稱,5類食品竟出現4類過期,超市可能遭遇“職業打假人”,這對超市是個教訓,也提醒廣大消費者,未必大超市就不會出現問題,日常購物一定要擦亮眼睛。而對于10倍賠償是否合理,朱光仁律師稱,如果超市方面曾對消費者沒有作出過10倍賠償的告知,那么從法律上講10倍賠償沒有依據。認定欺詐最高賠償也是退1賠3,而過期食品顯然還構不成欺詐,具體賠償還需雙方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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